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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趙志毅涉嫌受賄、利用影響力受賄案提起公訴
時間:2024-08-01  作者:  新聞來源:陽光檢務網(wǎng)  【字號: | |
日前,廣東省肇慶市政協(xié)原副主席趙志毅(副廳級)涉嫌受賄罪、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,經(jīng)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,由江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志毅享有的訴訟權利,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江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:被告人趙志毅利用擔任肇慶市第一人民醫(yī)院副院長、黨委書記、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;被告人趙志毅退休后,利用原擔任肇慶市第一人民醫(yī)院黨委書記、院長等職權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,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巨大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、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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